这么多防晒霜标注与实际成分不符,你中招了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见附件)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

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等4批次产品;

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3批次产品;

广州市馨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后轻盈优护防晒乳

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代理的瑞士葆丽美活水防晒乳液

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丸美防晒精华隔离乳

广州市嘉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创优品魅力密码美白防晒霜

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述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只节选了一部分比较知名的品牌存在的问题

完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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