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的156批次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

10月19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向各市州转发了国家食药监总局文件,要求各市州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成分不符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于10月28日前将查处情况上报省食药监局。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成分不符、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等问题。

涉及实际检出成分与产品批件不符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为: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爽晒不黑防晒乳等5批次产品;

  广州市嘉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璀璨阳光清爽防晒霜等6批次产品等;

  涉及没有获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为:

  姿人(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代理的奢华焕新臻白日用防晒霜等3批次产品;

  广州悦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珂莱欧完美防晒霜;

  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过期的标称生产企业为:

  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乐新美白防晒乳等3批次产品;

  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芭芘萃肌盈亮晶采防晒霜等5批次产品等;

  涉及产品名称与批件不符的标称生产企业为: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透持久隔离防晒乳;

  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8杯水清爽防晒乳等2批次产品;

  涉及实际检出成分与标识成分不符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为: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芙-水润清爽防晒乳;

  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雅丽洁美白防晒乳等2批次产品;

  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绿仙祛斑美白防晒乳等。

其中,标称杭州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珀莱雅晶蓝骄阳动感活肤防晒乳、上海天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韵娇儿防晒乳、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透持久隔离防晒乳等32批次产品为涉嫌假冒产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

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代理)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

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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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奉乾杨佩钰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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